英国通过WTO发布TBT通报(G/TBT/N/GBR/121),依据法规No 1107/2009启动对农药有效成分嘧菌胺(Mepanipyrim) 在大不列颠(GB)的批准撤销程序。公众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7月10日,拟于2026年7月31日正式采纳决议,批准撤销决定自采纳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,届时该物质及所有含其成分的植保产品将不得在GB市场上市销售。
无法证明人体暴露可忽略不计;
同时存在通过膳食暴露对野生哺乳动物的高长期风险。
尽管该决定对GB无直接法律效力,但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(HSE)认为,上述结论构成了″新知识″,提示嘧菌胺可能不再满足GB法规下的批准标准,因此于2025年5月启动独立审查。
HSE独立、客观地审查了支撑欧盟决定的全部科学证据,并特别聚焦于法规附件II第3.6.5和3.8.2点规定的EAS途径人类内分泌干扰特性。HSE结论认为:嘧菌胺明确不符合Article 4中关于人类内分泌干扰的批准标准,应撤销GB批准。
鉴于该决定性结论,HSE认为无需再就其他风险领域(如对野生哺乳动物的高长期风险)进行详细评估,也不宜因等待后续评估而推迟GB决策。
根据Assimilated Regulation No 1107/2009第21(5)(b)条及第21(7)条,HSE决定撤销嘧菌胺在GB的批准。该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及含其成分的植保产品的市场投放,不涉及其他用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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